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而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应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可以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情况。取保候审的形式可以是保证人担保或保证金担保。
法律分析
可以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拓展延伸
被拒绝取保候审,如何应对?
当面临被拒绝取保候审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与您的律师进行详细讨论,了解被拒绝的原因,并寻求法律建议。其次,您可以考虑提供更充分的担保或保证金,以增加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此外,您还可以准备好详尽的个人背景材料,以证明您的社会关系、工作稳定性和家庭联系,以增加取保候审的机会。同时,您可以寻求其他替代措施,如申请监视居住或定期报到,以展示您的合作意愿和低风险性。最重要的是,遵守法律程序,积极配合律师的指导,并保持耐心和冷静,以便有效地应对被拒绝取保候审的挑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下。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当面临被拒绝取保候审的情况时,可以与律师讨论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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