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终审判决不得再上诉。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申请再审,应在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五日内上诉,不服一审裁定可在十日内上诉。申请再审不影响判决、裁定执行。申请再审应在六个月内提出,特定情形下可延长六个月。以上是我国诉讼规定的简要解释。
法律分析
市中级法院判完后,还能在上诉吗??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若中院判决是一审,可以向高院上诉;若中院判决是终审,则不得再上诉。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是二审判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再审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希望这样的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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