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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死刑只适用于严重罪行?

2022-04-16 来源:乌哈旅游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岁的人。在中国,死刑可采用枪决或注射的方式执行,执行前需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时需确保身份和遗言,并在发现错误时暂停执行。执行后需公布,并向罪犯家属通知。

法律分析

一、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吗?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对的。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谁不适用死刑

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和怀孕的妇女。死刑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外,其他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死亡案件,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在我国执行死刑方式两种,即枪决和注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结语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执行。然而,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死刑的执行方式有两种,即枪决和注射。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并在执行前对罪犯进行确认和询问。执行死刑应当保持公正和尊重,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应当写成笔录并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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