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房屋权利人到房管局填写遗失声明,查档并出具权属证明,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6个月后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备案查档,登报查明,勘丈入册,登记审查核准,最后缮证发证。
法律分析
(一)国有土地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二)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结语
根据以上流程,国有土地房产证和个人房产证的遗失补办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多个步骤和文件的准备。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登报声明等。在完成审查和核准后,最终领取补发的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请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仔细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顺利完成遗失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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