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通常需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首先需要前往立案大厅立案,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起诉状和结婚证,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可以加上孩子的出生证明,每样材料准备3份;管辖法院是对方的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北京地区也可以拿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样材料可以复印2份备用。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北京地区75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起诉一方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