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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2-10-03 来源:乌哈旅游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来确定的,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的月数确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等级为七至十级的享受相应待遇。工伤赔偿计算根据法定规定进行。

法律分析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我们知道工伤在我们工作中是很常见的事情,而很多受到工伤的人最关心的莫过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来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的计算,得出最终赔偿数额。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相应月薪的6个月。同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时,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还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工伤鉴定标准和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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