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遂犯在绑架罪中是否适用?

未遂犯在绑架罪中是否适用?

2023-11-30 来源:乌哈旅游

绑架罪中存在未遂犯,行为人在勒索财物或实现不法目的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继续中,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或误以为行为败露而放弃继续犯罪,则认定为未遂。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立案标准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受害者应及时报案。

法律分析

一、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绑架罪有未遂犯,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绑架行为完成以后,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实现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继续当中,在此期间,无论是否提出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只要在勒索到财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行为人良心发现,自动停止了犯罪,释放了被害人,就应当成立中止。若行为人误以为其行为败露而放弃了继续犯罪,应认定为未遂。

根据规定若是犯罪未遂此时会受到的刑事处罚是比较轻的,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绑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定程度上绑架罪当然也属于典型的行为犯,因为并不是勒索到了钱财才能构成绑架罪,可是绑架罪具有继续犯的特征,所以,要从严谨的司法角度上分析的话,当然在绑架罪当中也是包含犯罪未遂的。不过,受害者随后一定要到公安机关报案。

结语

绑架罪中存在未遂犯。在绑架行为完成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进行中,只要行为人在勒索财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之前停止犯罪并释放被害人,即可认定为中止。若行为人误以为行为败露而放弃继续犯罪,应视为未遂。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会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立案标准包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受害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十四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