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根据视力以及视野结果来判定分级。视力最严重的表现为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较严重程度是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02,以此类推0.1、0.2、0.3、0.5、0.8都是视力分级标准。视野最严重的是视野小于或等于8%,以此类推,视野小于或等于16%、24%、32%、40%也是分级标准。目前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伤残的标准为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级伤残标准为一只眼睛有或者是无光感,另外一只眼睛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02,或视野小于或等于8%级伤残鉴定标准为一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8,双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8。外伤导致眼睛伤残需要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去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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