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材料。债权人起诉后,若事实真实且证据充分,建议与其调解或协商减少支付金额。否则,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1、欠8万被告了要积极应诉,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能证实主张的证据材料。
2、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这是对方的权利。在债权人起诉后,若确实存在所被起诉的事实,对方的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建议与对方调解,与对方协商考虑是否能少支付金额或给予还款宽限期。以免承担败诉的风险,还要额外支付诉讼费等费用。
3、若对方起诉主张的事实不属实,证据也不真实、合法,双方无法调解,那么就只能积极应诉了。债务人需收集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可证实自己主张的证据。
拓展延伸
被告拖欠8万,应采取哪些措施追讨债务?
在面对被告拖欠8万的情况下,追讨债务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可以通过与被告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债务偿还的协议,例如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等方式。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此外,还可以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最终目的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被告拖欠债务问题,恢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第236条明确了欠款案件中被告应积极应诉并提交能证实主张的证据材料。对于债权人,应权衡利弊,在被诉事实确实存在且对方证据充分时,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败诉风险及额外费用。若对方主张不实且证据不合法,双方无法调解,则建议债务人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追讨债务时,可采取协商、诉讼等措施,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最终目标是通过合法手段解决债务问题,恢复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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