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麦任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植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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