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包括与美容院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容院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包括销售掺假商品、虚假宣传、欺骗性价格等。在起诉处理时,消费者需要准备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文件。消费者和美容院在市场交易中都有义务,美容院需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美容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美容消费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处理,美容院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美容院存在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美容消费纠纷起诉处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美容消费纠纷的处理方式非常多,到有关部门投诉之前,消费者可以和美容院协商处理,市场消费是自愿的,但是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有各自应尽的义务,比如美容院在顾客消费的过程中对消费者不能有欺诈行为,比如美容院给消费者提供了残次产品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美容消费纠纷处理方式多样,可协商解决、投诉消费者协会、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或提起诉讼。美容院欺诈消费者行为包括售假、虚假宣传、欺骗性价格等。处理纠纷需准备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消费者和经营者应遵守相关义务,美容院若提供残次产品需承担法律责任。处理纠纷前可先尝试协商解决,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多种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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