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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