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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

2020-09-25 来源:乌哈旅游

员工主动辞职时,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有特定情况例外。如果是被迫辞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克扣工资或违约导致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能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在裁员等法定情形下支付,但劳动者被迫辞职时也可要求支付。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很多时候都是在单位裁员等一些法定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一般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话,那往往都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婧。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此时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拖欠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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