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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2020-08-01 来源:乌哈旅游

提出刑事申诉的条件包括:1、提出申诉人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申诉对象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3、提出申诉时间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符合法定情形的,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后提出。依法可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后提出的申诉,应具有以下情形: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行刑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但未被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上述情形外的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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