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3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6%(2)争议标的额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5%。等待。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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