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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关的都是犯人吗

2024-04-23 来源:乌哈旅游

(一)是不是犯人不能一概而定,是要分情况的。

1、被刑事拘留或被逮捕的未审判是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犯人。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这是犯人。

(二)《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一、看守所是检察院管吗

看守所不是检察院管。看守所、拘留所在行政上归公安局管理。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二、监视居住可以偷跑出来吗?

监视居住不可以偷跑出来。

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从犯罪主体上说,本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脱逃罪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依法被执行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未决犯;

二是已经审判终结,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接受劳动改造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客观方面,脱逃罪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行为。

这里的羁押、改造场所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审判机关的羁押室等;

二是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

三是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

犯罪分子在被抓获押解的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上述三种场所之外,都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场所。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或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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