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的财产离婚后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可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共同房产可通过竞价、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立案条件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请求和符合法院管辖。诉讼费包括受理费、申请费和出庭费用等。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但具体分割需根据个人情况决定。
法律分析
一、婚前公证的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婚前公证的财产一般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个人财产,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共同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之所以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区分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事实上,即便婚前财产没有办理公证,彼此间都不能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每一家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
结语
婚前公证的财产离婚后,个人财产不可分割,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共同房产分割,可以通过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变卖分割。立案条件包括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诉讼费包括受理费、申请费以及相关人员费用。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仍需根据个案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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