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去派出所申请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当事人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和单位的介绍信去办理即可。
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4.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5.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申请手续: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者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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