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的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微信截图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法院应该对该截图的真伪进行核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微信截图能作为证据吗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完整性等方面有严格限制。在具体实务中,搜集有用的微信证据,应当注意:(一)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容易毁灭,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二)注意微信内容的连续性如果聊天记录涉及录音,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录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录音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三)微信语音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四)尽量搜集除了微信内容之外的其他相关证据来佐证。
手机截图能成为证据吗
手机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完整性等方面有严格限制。在具体案件中,搜集有用的证据,应当注意保存原始记录,注意截图内容的连续性,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尽量搜集除了截图之外的其它相关证据来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手机截图能做证据吗?
手机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完整性等方面有严格限制。在具体案件中,搜集有用的证据,应当注意保存原始记录,注意截图内容的连续性,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尽量搜集除了截图之外的其它相关证据来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侵权纠纷截图能作为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证明是对方所为。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电子数据被明确规定为案件证据类型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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