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庭审活动中,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可以穿着正装或便装,但不可以穿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同时,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若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则可以例外。这是根据《法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不会,无论是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还是正在羁押的被告人,开庭审理时一般不会戴手铐的。法律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法庭规则》第十三条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拓展延伸
被告人在庭审中是否可以佩戴监管机构的识别服?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应当穿着正装或便服,并佩戴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制式服装。而监管机构的识别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制式服装范畴,因此被告人在庭审中应当佩戴监管机构的识别服。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庭审的秩序和公正性,避免被告人在庭审中穿着与案件无关的服装,从而影响审判结果。同时,佩戴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也有利于法庭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身份进行识别,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结语
无论是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还是正在羁押的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一般不会戴手铐。根据《法庭规则》第十三条,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应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因此,被告人或上诉人应遵守法庭规则,穿着得体,避免使用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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