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需公证,可辅以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未签劳务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聊天记录一般需要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则其真实性是无法证明的,如果有其他证据佐证,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的证明:未签劳动合同时,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在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通过聊天记录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呢?根据实践和法律解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据,来证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然而,聊天记录的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因素,如聊天内容的明确性、双方的身份确认以及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证据。因此,虽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仍需综合考虑其他证据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建议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
结语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公证,否则真实性无法证明。可作为劳动关系证据的有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等。未签劳务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需考虑其明确性、身份确认及其他证据。建议争议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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