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应支付抚养费,如拒不支付可被判刑事责任;抚养费为未成年人成长必需费用;如对方拒不支付,可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判决后仍不支付则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一、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胜诉后,义务人将被判决支付抚养费。
二、如果对方起诉并获胜,但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将承担刑事责任。抚养费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必须支付的费用。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并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在判决后仍然不支付,则将被定罪为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罪。
对于有抚养子女义务的人,如果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仍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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