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包括申请书提交、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等步骤,申请仲裁需满足仲裁协议、具体请求和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条件。仲裁立案一般当场受理,最迟5日内决定受理与否。仲裁庭应调解劳动争议,如达成协议则制作调解书,否则及时裁决。裁决后,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书生效。
法律分析
仲裁立案后一般情况下当场就可以受理,最迟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我国法律规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纠纷应当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不能申请仲裁。
仲裁基本流程有: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仲裁立案后一般情况下当场受理,最迟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我国法律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在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申请仲裁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在规定期限内结束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