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支队领导:
我于1989年3月入伍,2000年转业后分配到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工作,现任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特警二大队三中队中队长。20多年来,无论组织和领导安排我干何种工作、做何种事情,我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履责尽职,无愧于身上的警服和头上的警徽,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均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好评。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年龄的增大和家庭情况的变化,我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领导给予温情关照。
目前我遇到的困难和麻烦主要有:我母亲刘*仙已年逾八旬,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和老年白内障,行动十分不便,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且随时有病情恶化需要送医院紧急抢救的情况发生,需要我就近照顾;我爱人也身患多种疾病,常年与“药罐”药丸相伴,经常要去医院做检查;我小孩则寄读于长郡中学河西新校区,每天需要接送,因目前单位距离学校太远,加之特警工作待命备勤时间长,给接送带来了不便;我自己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也不如前,已不太适应做需要超强体力的特警工作。由于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相距较远,加上我是家中的体力和精神支柱,为保证工作和家庭两不误,我常常顾此失彼,难以应付;也常常累得精疲力竭、倦怠不堪。
鉴于家庭的实际情况,我老母和我爱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我尽快调动工作,到距离家庭近一点的地方上班执勤,但她们深明大义,含辛茹苦,鼓励我安心工作,负重报国。感动给人以激励,责任凝聚我力量。为了不给领导添麻烦,她们都没有将自己的想法说出口,而我也一直想用一种自我牺牲精神兼顾“两头”,所以也一直没有向领导提出调动的申请。但家庭情况的变化尤其是母亲身体的每况愈下,已经由不得我维持目前的状况。原因是前几年虽然我母亲失去了父亲,但家庭的事务及其对母亲的照顾和对我孩子的照看,都是由我姐姐方*华承担。姐姐出嫁之后,她有了自己的一家一担,我的家就再也没人照看了。想起母亲内心的孤单和对我的养育之恩,内疚之意常常困扰着我,总觉得在母亲一生的最后旅程,我作为和她一起生活的儿子,有义务尽到我做儿子的孝心和本分。为了尽可能做到“忠孝两全”;尽可能做到工作家庭两不误,特向领导提出申请,想请领导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将我调到离我家较近的开福巡警大队工作,以便让我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方便我能更好地尽到我对家庭对母亲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领导批准我的请求,我将不胜感激,并一定用加倍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来回报领导和组织对我的关怀。
再次感谢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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