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的户口登记制度,但结婚并不一定需要迁户口。根据政策,女方可以选择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政策广泛适用于各类群体,包括干部、职工、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市内户口迁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结婚证等。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文件。办理迁户口手续时需符合各项条件。
法律分析
那就别迁,政策是允许的。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结语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因为结婚与户口迁移并无必然关系。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原则,但政策允许不迁移。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准备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等证件。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户口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根据具体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注意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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