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行为人有着出卖的目的,进行妇女儿童交易的种种行为,包括有拐骗、绑架、收买、接送、中转等等间接或者直接行为。
1、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因而应该遭到法律的沉重制裁。
2、一般会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能够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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