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当事人想对租赁合同内容进行更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上述条款做出更改。
一、诺成合同是不是转让方租赁
租赁是诺成合同,是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属于用益物权吗
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厂房租赁合同包含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厂房租赁合同包含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入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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