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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3000元后对方一直未归还,应该怎么办?

2021-03-26 来源:乌哈旅游

一、别人借钱迟迟不还怎么办1、处理方法如下:(1)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另外找一下相关的转账记录。 拒不偿还的,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别人借了钱不还没打欠条怎么办

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当事人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起诉的话,可以选择其他的一些东西作为证据,比如录音、付款凭证等等。

别人借我钱十年了,还没还怎么办

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上借的钱还不起了能不还吗网上借的钱能不网上借的钱能不还吗,还不起了?

网络借贷的利息和本金如果是合法、合理的,一般不能不还,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并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但如果借贷利息属于高利贷,则对于该部分利息,可以不还,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您好,我有个朋友借了我650元钱不还,拖了一个星期

朋友借钱拖着不还的,出借人可以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对方拒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胜诉后,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你好,别人借我8000元还没还手续

过了借条的还款期,对方没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还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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