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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自愿和解有用吗

2021-11-22 来源:乌哈旅游

保险诈骗可以和解。依据刑诉法和刑法的规定,保险诈骗罪是属于刑法分则中第五章的犯罪罪名,所以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保险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经过欺诈的手段,取得保险理赔的犯罪行为,保险诈骗侵犯的是保险公司的财产权,在刑事诉讼中有和解的制度,受害人和嫌疑人和解后,可以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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