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免租期可以约定在合同内,以避免后期实际履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不属于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不作强制性规定,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免租约定有哪些
关于免租期的约定有两种情形:
1、将全部的免租期都放在合同期的最前面,承租方先享受完毕免租期,才依约支付房屋;
2、将免租期拆开,分别置于合同有效期内。
二、出租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主要是针对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的情形。如果承租方享受完免租期之后即行解除租赁合同,对出租方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非常不利的。实践中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比如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需缴纳已享受的免租期房屋租金。
二、如何查看房租是否能租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
1、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也就是违章搭盖)。
注意:如果您承租这两类房屋开餐厅,可能要面临投资损失不好挽回的风险哦。
建议:在签署租赁合同前首先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明,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
现实中餐饮老板还有可能还碰到的一种情况,房屋正在建设就和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比如正在建设的大型商场。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者延迟消防验收合格时间导致延迟餐厅开业时间造成餐饮老板损失,是其中的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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