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上限为:月工资的2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此这里的最高赔偿就是24个月的赔偿金。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职工离职补偿金一直不发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一直不发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主动离职就没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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