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