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区别为,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临时用工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临时用工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用工方式。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情形是符合该条款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自应当续签而未续签之日开始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1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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