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一、被判缓刑之后需要注意什么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孕妇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应当适用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制度。在宣告缓刑后,应当按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则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能遵守以上规定,在考验期满后,原判决将不再执行。反之,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拘役缓刑考验期计算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要在考验期内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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