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应当提供合理的理由,并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主张其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保险人对事实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结论: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并且承担证明责任。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权利主张提供证明材料,如果保险公司对事实有异议,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