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应当依法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未投保,则赔偿责任将由其个人承担。此外,如果对方未投保且无法承担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代位”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妥善处理现场,保障受害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在依法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但是,被保险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除外。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一方未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交强险,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未投保方当事人请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自己无效保险或者未投保,仍然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损毁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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