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女性职工在生育方面的产假政策。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同样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分析
女性职工在生育方面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拓展延伸
产前检查对女性职工有哪天假期?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产前检查是对女职工进行的一项保护措施。根据《劳动法》第43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产前检查对女性职工来说是一项必要的假期,可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健康发育。同时,单位应当为女职工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不得安排其过度劳累。
结语
此外,女性职工在生育方面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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