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严重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但在理赔时被告知既往病史是否会影响赔付,这需要根据保险条款来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或隐瞒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并且保险公司也已经同意承保,那么在理赔时被告知既往病史不应该影响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保险人不能及时了解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风险状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核实,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必要的鉴定、检验。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总之,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也已经同意承保,那么在理赔时被告知既往病史不应该影响赔付。但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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