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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2022-05-14 来源:乌哈旅游

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合同工与正式编制职工的区别主要在待遇、工作权限和招聘方式上。合同工的工资较低,工作权限只能协助执法,招聘方式是劳动关系;而正式工的工资较高、稳定,具有执法权,招聘方式是公务员考试等。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外合同工不占用编制,单位有决定权,福利待遇由合同确定;而在编人员则占用编制名额,福利待遇由单位规定并需报人事局审批。合同工需了解合同条款,明确权利义务,签订后生效。

法律分析

一、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二)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二、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外和合同工有何区别?

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

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应聘成功者在聘用单位工作前,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例如合同的期限,自己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福利待遇等,有模糊不清或者不明白的地方要了解明白后再进行签订。合同一旦签订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就会正式起效了。

结语

合同工与正式编制职工在待遇、工作权限和招聘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合同工的工资较低,工作权限受限,招聘方式通过面试流程确定劳动关系;而正式工享有较高工资、稳定的待遇和执法权,招聘方式通常通过考试或特定途径获得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外和合同工的区别在于编制和福利待遇。合同工不占用编制,单位有决定是否继续签约的权力;而在编人员则占用编制名额,福利待遇需经过人事局审批,受政策调整影响。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合同期限、权利义务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批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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