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如果你从06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至13年才给你买社保的话是违法的.2.可以以这个为由向单位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关键自己要有证据证明与公司劳动关系从06年开始建立并持续至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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