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
合同双方盖章签字时合同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若之后发生违约行为,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灵活就业员的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合同其主要作用是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保护学生就业的权益,防止就业单位违约,另外也对学生进行约束,避免随意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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