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消费税中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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