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一般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除非增加的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法院应合并审理与争议不可分割的请求,对独立的请求则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裁决进行审查。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并根据法律法规、证据和相关情况作出判决。劳动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者在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进一步的救济途径。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的。只有在增加的请求与原争议密不可分时,法院才会考虑同意增加。对于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提起诉讼的目的是对裁决的请求事项不满,因此不能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来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增加的诉讼请求与争议不可分割,则应合并审理。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判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条 【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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