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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