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产证为准,个人财产加名字后变共同财产,赠与配偶也是如此。共同财产包括使用权的物质、资金、抽象财产,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后,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如果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如果赠与给了配偶,则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共同财产是指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利用统一度量标准评估并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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