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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股权转让,但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被撤销,股权转让还有效吗

2021-11-07 来源:乌哈旅游

不影响,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下,不会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不会动摇公司的信用基础,法律未作过多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会有第三人成为公司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基于人合性,股东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一起投资经营,新股东的加入可能破坏信用基础,法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设置了如下限制性规则:(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法》没有要求股权转让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即使是在对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时,转让方股东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即可,并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定;另一方面,从股东会的职权来看,《公司法》也没有列明股东会需要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进行决议。风险提示:股东会决议并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实质上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只要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自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公司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被判无效,股权转让还有效吗

有效,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下,不会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不会动摇公司的信用基础,法律未作过多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会有第三人成为公司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基于人合性,股东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一起投资经营,新股东的加入可能破坏信用基础,法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设置了如下限制性规则:(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法》没有要求股权转让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即使是在对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时,转让方股东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即可,并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定;另一方面,从股东会的职权来看,《公司法》也没有列明股东会需要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进行决议。风险提示:股东会决议并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实质上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只要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自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公司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被判撤销,是否影响已经转让的股权?

不影响,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下,不会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不会动摇公司的信用基础,法律未作过多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会有第三人成为公司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基于人合性,股东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一起投资经营,新股东的加入可能破坏信用基础,法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设置了如下限制性规则:(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法》没有要求股权转让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即使是在对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时,转让方股东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即可,并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定;另一方面,从股东会的职权来看,《公司法》也没有列明股东会需要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进行决议。风险提示:股东会决议并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实质上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只要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自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公司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被判决无效,是否影响已经转让的股权?

不影响,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下,不会有新的股东加入公司,不会动摇公司的信用基础,法律未作过多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会有第三人成为公司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基于人合性,股东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一起投资经营,新股东的加入可能破坏信用基础,法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设置了如下限制性规则:(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法》没有要求股权转让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即使是在对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时,转让方股东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即可,并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定;另一方面,从股东会的职权来看,《公司法》也没有列明股东会需要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进行决议。风险提示:股东会决议并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实质上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只要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自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关于同意xxx转让其股权的决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xx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根据股东A先生/女士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于XXX年XX 月XX 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A先生/女士转让股权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1.同意A先生/女士将所持公司xx%的股权,以 xxx万元转让给B先生/女士,批准了与B先生/女士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参加会议的全体股东及其他未到会的股东(已向A股东出具放弃对前述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放弃对A先生/女士转让的前述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2.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xxx、xxx为公司新董事或公司新监事,同时免去xxx(转让股东的原股东董事或监事职务。3.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的精神及《公司法》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第n次修改)。4.会议决定委托公司员工C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工商管理部门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股东签名:原股东:新股东:年月日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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