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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房屋可否进行转让?

2021-11-27 来源:乌哈旅游

未交房的新房可以卖掉,但需要满足条件:买方接受无房产证、现房的交易状态,并在售楼部更名。这样做还可以避免缴纳税费。房屋交付使用并不转移所有权,只是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占用,即交钥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包括是否转移所有权。

法律分析

可以。

可以,未交房卖掉新房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买方要能接受没有房产证、没有现房这么一个交易状态能完全配合。

2、直接和买方去售楼部那里更名就可以。

3、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缴纳任何税费。

4、更名完成后,出房产证的话就是以新业主的名字出了。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

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拓展延伸

未交付房屋的权益归属及转让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付房屋的权益归属及转让存在一定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未交付的房屋权益归属于开发商,直到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为止。在此期间,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规,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房屋转让。转让房屋时,购房者应注意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转让事宜,或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在转让过程中,购房者应留意相关税费和手续费用,并确保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购房者在进行房屋转让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权威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购房者在未交付房屋时,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房屋转让事宜,或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在转让过程中,购房者应留意相关税费和手续费用,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权威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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