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对方时,被告反诉,依据对方反诉的诉讼主张和相应的证据,结合本诉的相应事实,正常应对起诉。对于他人反诉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应诉答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具体依据对方反诉的诉讼主张和相应的证据,结合本诉的相应事实,正常应对起诉。
一、是否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本案是否应该由法院受理,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是否属于需要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应由哪个地域的法院受理、应由哪个层级的法院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提出管辖异议,可以帮我们免去不属于法院应受理案件的诉累,在其他情况下,也可以帮我们争取到更多搜集证据和准备答辩意见的时间。
二、是否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如果我们有证据短时间内无法获得,或者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代理人为我们出庭的话,我们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只要和法院好好沟通,大部分情况下,法院都会允许该申请。
三、是否需要提起反诉
提起反诉的时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提起反诉目的有
吞并或者单纯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通过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再次指定举证期限,从而使案件延后审理以上三点基本都是从程序的角度进行的思考,在考虑以上几点后,我们需要进行实体上的准备。
四、对原告的诉状和证据仔细阅读
首先要明确对方起诉我们的请求,然后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要仔细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相关、取得的方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完整等。
五、努力搜集反驳证据
除去被动的防御,我们作为被告也需要积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种证据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可以否认对方主张或者不利于对方诉求的证据,二则是有利于我方主张或可以证明我方可以免除责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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