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人民法院会缺席判决。当事人因合同纠纷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被告是应当出庭参加诉讼的,被告经过人民法院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在查明合同纠纷情况后,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是不可以不出庭合同纠纷诉讼的,但会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且人民法院在经过审理后,是可以对被告缺席判决。
一、离婚案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庭。但在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的被告为了逃避诉讼离婚拒不出庭,认为“我不同意离婚,只要我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以此达到离不成婚的目的。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原告还能离婚成功吗?法院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离婚案件时,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我国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保留了缺席判决制度,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查明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可以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判决离婚。律师提醒: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被告不到庭应诉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审判,在查明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被告认为不到庭就不能判离的想法是错误的,相反,不出庭不仅达不到“不离婚”的目的,反而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理由或为自己辩解的机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一般来说当受案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出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并且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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