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撤村建居本质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具体分配如下:
1、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
(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该房屋给出市场评估价;
(2)部分村民听说自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选择突击加盖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需要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规定,货币补偿只针对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3)不过,村民无需担心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补偿款不够异地购房。如果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款30%的额外购房补贴,同时还有按时搬迁奖励以及搬迁费等。
2、房屋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1)与货币补偿相比,选择房屋安置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过,相同的是,只对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合法建筑中的有效面积等面积予以安置;
(2)补偿规定:被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给予补差安置,补差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本价每平方米540元结算。
拆迁不能赔偿的情况如下: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农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村民持有宅基证,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均被认定为应补偿安置的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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